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沾满尘土和血迹的黑衣被一层一层剥开,露出男人紧致流畅的胸膛线条,从其肌理纹路来看,眼前的年纪很轻,皮肤紧实饱满,身形体态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,修长的骨架上覆着一层紧致的薄肌。如今,他胸膛皮肤上多了数道鲜血淋漓皮肉外翻的伤口,形状各不相同,有锋锐凌厉的刀伤,也有深入骨髓的箭伤,像是被一群手持各式兵刃的人围攻过,伤口触目惊心。
好在伤口虽多,却无一处致命伤口,许是他运气好,有两三道刀伤就横亘在心脉附近,堪堪避过要害之处。
“下手真狠……是被仇家围杀了吗?”宋曦手上用随身携带的帕子和止血伤药简单包扎了伤口,回过头苦恼地望向方才途经的长坡。
山间密林,枝叶扶疏,浓荫匝地,幽长的坡道掩映在密密麻麻的灌木从中,乍一眼看去,虽蜿蜒曲折,幽森可怖,其实并不十分陡峭,宋曦好手好脚,一人上去自是无碍,可是带着一个浑身是伤的男子,恐怕就没有那么轻松了。
宋曦垂头思忖片刻,回过头望着彻底失去意识的不速之客,为难道:“不如你就留在这里,我每天带了伤药和吃食来?”
他没有被伤及要害,只要伤口处理得当,便不会有生命危险。像是要说服自己一样,宋曦自言自语小声嘟囔,可话刚说完就被她自己摇头否决。
不妥。
山林里时常有野兽出没,此人又身受重伤,血腥味方圆数里都闻得到,很快就会召来食肉猛兽,若把他一人丢在此地,明日再来,恐怕只能看到他的骨头了。
最后,宋曦认命似的弯下腰,拉起那男子的胳膊架在肩膀上,半扶半背着把人驾起,朝前方的山坡投去视死如归般的目光。
算她倒霉,好人做到底,带他上去吧。在端国公府当了几年粗使奴婢,累活重活干了不少,不就是拖个人爬坡吗?咬咬牙一鼓作气应该也不是不行。
“果子,带路吧。”宋曦深深吸了一口气一口气,拖着人事不省的男人一步一挪朝山坡走去。
*
回到吊脚楼小木屋时,天已经全黑了,果子蹦蹦跳跳窜上屋子前的大树枝上,抱着毛绒绒的大尾巴蜷成一团。宋曦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石头一样沉的男人拖拽着回了家,待把人扔进房门,她已经气空力尽,几乎瘫软在地。
“看着挺瘦,怎的死沉死沉的。”宋曦一边抱怨一边揉着快要散架的肩膀,气喘吁吁地灌了自己一杯凉水,这一灌不要紧,凉水下肚,饿了大半天的肚子当即“咕咕”直叫。
“真倒霉,什么吃的都没找着,又要饿肚子了。”
宋曦打算再去屋子周围寻些野菜野果子充充饥,谁知刚一起身,眼角余光便瞥见那黑衣男子胸口的黑色水渍又扩大了一大块,空气中隐隐弥散着血腥味。
“坏了,定是方才把他拖回家时牵动伤处,伤口又开裂流血了。”宋曦心里一揪,再顾不上找东西吃,连忙蹲下身扒开男人的衣服仔细查看伤口。
的确是有一处箭伤开裂,虽然血流如注,处理起来倒也不算棘手,宋曦匆匆处置一番又见男人浑身血污,污秽不堪,着实看不下去,便打来温泉水,把那人脸上身上的尘土血污尽数清洗干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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