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刘春花一想到这个可能,顿时心花怒放:“我家晓月真是个孝顺的好孩子,妈没白疼你!”
正在此时,门口传来一记声音:“有人在家吗?”
刘春花探出头一看,居然是方弦之的母亲江倚楼,此时江倚楼的手里还拎着一堆的礼品,她忙带着景晓月出来说:“江姐姐怎么来呢?”
江倚楼听到这句话脸一沉,方家和景家平时可没什么往来,刘春花开口就叫她姐,脸皮可真厚!
只是江倚楼是个文化人,此时面上也不显,依旧笑着说:“我是上门道谢的,今天多亏了你家燕归救了我家弦之,还把他扶下山,听说她在救我家弦之的时候还受了一点伤,所以我特地过来看看。”
今天方弦之受伤回家之的,江倚楼立即为他请来了医生,医生为他包扎好之后他又让医生来给景燕归包扎,原本那个时候江倚楼就想过来的,方弦之却让她备了礼再来,所以会比医生来得晚一点。
刘春花看着江倚楼手里的东西大包小包拎了一堆,得要百来块钱,她顿时高兴的合不扰嘴,却说:“江姐姐真是太客气了。”
江倚楼微微一笑,想起她今天出门前方弦之跟她说的那番话,她笑着问:“燕归在哪里?我看看她!”
刘春花的脸色一僵,打发一个受伤的孩子去菜园子里除草绝对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,而她还想把景晓月嫁给方弦之,还是很想在江倚楼的面前塑造一个贤妻良母的形象。
她脑子转得飞快,很快就说:“燕归是个闲不住的,一听说自己的伤没事,就记挂着地里的活,我拉都拉不住,晓月,你去把你姐姐叫回来。”
景晓月应了一声,就出去找景燕归。
她把景家的菜园子找了一圈,居然没有在菜地里找到景燕归,而是在草垛上找到了偷懒的景燕归!
景晓月一下子就来了气,景燕归今天居然没有乖乖听刘春花的安排在菜园子里除草,而是跑到这里来睡觉!这事简直不能忍!
景晓月看着草垛旁就是一丈来高的梯田,梯田里此时刚插完稻子,有水有泥,只要她力气大一点就能把景燕归踢到水田里去。
景晓月知道景燕归头上原本有伤,医生说景燕归的伤口不能沾到水,要是把景燕归掉到泥水里,一定会让景燕归的伤势加重,到时候就任由她们母女摆布了。
景晓月走过去对着景燕归狠狠地踢了过去,景燕归其实早就看到她来了,在她动脚踢她的时候她快速的往旁一侧。
景晓月这一脚用了很大的力气,这一脚就踢了个空,身体一时收不住,直接就一头栽进了草垛旁的水田里。
【女主超级可,甜宠+爽文+无逻辑+超宠溺】花市皆知,苏家有女,名苏清浅,才貌兼得,成绩斐然,前途无量,不知苏家苏永辉另一个女儿苏觅念。说苏清浅成绩好?苏觅念他喵的高考状元。说她没势力配不上司玉?开玩笑苏觅念身兼各大马甲你扒都扒不完。来啊,对比啊。这是谁特么疯传的?造谣之人都跑出来,跪倒在苏觅念脚下,“不,大佬,我错......
【师徒年上】 池衍是只狐妖。 狐妖一族,向来擅长蛊惑人心,颠倒众生——但池衍是个例外。 族里的魅惑之术一窍不通,双修之法浑然不知,在被忍无可忍的族人一脚踹出门的时候,正好掉进了路过的晏行仙君怀里。 晏行仙君温润如玉,清雅出尘,窝在对方怀中的池衍一对上那双带着温柔笑意的眼眸,雪白蓬松的尾巴就摇着摇着,像一只再普通不过的狐狸一样喜滋滋地跟着人走了。 族人:……丢人。 - 所有人都知道晏行仙君抱回了一只狐狸,对其极尽纵容,呵护有加。 后来小狐狸在那人面前化了形,歪了歪头,对着仙君磕磕绊绊地说了第一句话:“……主、主人?” 晏行仙君笑着,摸着那对毛绒绒的狐耳,温柔地纠正道:“乖,叫师尊。” - 于是池衍跟着人习武练字,提笔作画,渐渐地,所有人都说他得了晏行仙君真传。 但只有池衍自己知道,他总会梦到一些莫名其妙的片段,梦里的他们不仅是师徒,还会像爱侣一样,紧密相拥,纵情亲吻。 池衍为了让自己忘掉这荒唐的黄粱一梦,翻起了凡人的各种话本,可是看着看着,又总是想到那人身上。 话本上说,长行上神曾有一只雪狐,宠爱非常,后来还冒天下之大不韪与其结为道侣…… “在看什么?” 那人的嗓音温柔,却如池衍梦中一般,一反常态地从背后把他拥入怀中,灼热的气息扑在他的耳侧,带着不易察觉的强势与偏执。 后来,池衍才知道,四时轮转,痛苦欢愉…… 原来他早已为他写好了一生。 师徒年上 迷糊黏人狐妖(受)x温柔腹黑仙君(攻)...
《七零年代作精美人》七零年代作精美人小说全文番外_叶明珠褚南延七零年代作精美人,?七零年代作精美人作者:酒筝简介:【1】叶明珠是村里出名的娇艳小辣椒,貌美肤白,媒婆不知给她介绍了多少城里的小伙子都看不上,背后都在指指点点。叶明珠有些委屈,她就想找个好看点儿的不行吗?非要找那些歪瓜裂枣不成?在看到褚南延的第一眼,她就知道,这个男人清冷矜贵、优雅内敛,天生属于她,有着土匪基因的她当场决定娶……嫁给他。...
走正道需要一个理由,不走正道却需要一个借口。有的人崇尚聪明绝顶,为此费劲心机;有的人喜欢做个疯子,乐得人神共愤。所以你是哪个?逼装完了?上车吧。一个很没常识的作者准备写出很有常识的作品。阅读需谨慎。...
闻欣去过市里三次,第一次是十四岁刚辍学时,第二次是从手套厂辞职当天,第三次是结婚后。 每一次她都到了火车站,却到第三次才搭上车。 虞万支很抠门,他打小寄人篱下,人生的愿望就是拥有自己的方寸之地。 他舍不得吃舍不得喝,以为这辈子最大的花销除买房外就是娶媳妇,万万没想到这才是贫穷的开始。 又名:向往繁华的缝纫女工和她一毛不拔的丈夫 PS:男女主到最后都不会成为富翁,差不多就是小康。 +++++++日常向、慢热,故事很平淡,后期会有养崽(男孩)情节,喜欢看可爱小女孩的指路专栏的《七十年代真夫妻》这本。 +++++++文中的东浦市是集各个城市汇集而成的地方,设定为南方沿海,并无唯一原型。...
萧岭穿书了,穿成了一个脑子不大清醒的皇帝。 在书中皇帝垂涎主角淮王世子谢之容美色,强行将人纳入后宫,对世子进行各种不可言说丧心病狂的折磨,后被竭力隐忍最终谋反的世子一剑砍下了狗头。 而他醒来那一日,宫中张灯结彩,喜气洋洋,萧岭挑开床边人的盖头,艳色之下,是张凝霜似雪的冷漠面容。 萧岭一眼就认出了这是男主谢之容,想起自己不得好死的凄惨结局,小心翼翼地凑到世子身后,解开了谢之容腕上的绳索,硬着头皮解释道:“其实,朕绝无折辱世子之意,朕做这一切,都是因为……因为太爱慕世子了!” 此后,为避免被砍下脑袋的命运,萧岭待谢之容温柔体贴,千依百顺,死守底线,绝不敢有染指谢世子之心。 终于到了书中世子领兵出征大获全胜,归京谋反弑君的重要剧情节点,得知谢之容归来,萧岭亲自出城十数里迎接,为谢之容封侯拜相,借此欲风风光光将人送出宫。 回京的马车内,为显恩宠,君臣同行。 曾最厌他,恨他,欲亲手杀他的谢之容听完皇帝的打算,眼底似有暗色翻涌,柔声问道:“陛下是玩腻了臣,就不要臣了吗?” …… 宫中所有人都知道,皇帝待谢之容情义深重,凡谢之容所欲,皇帝莫不达成,宠爱之盛,连前朝的宠妃都比不得。 可只有谢之容自己清楚,那个口口声声说爱慕他的帝王,看他的眼神,其实同看一朵花,一个物件,同看任何一个与萧岭毫无关系的陌生人没有差别。 傲然如谢之容,在皇帝要送他出宫的那个晚上,寻出了当年为了将他禁锢在宫中的束具,亲手奉到皇帝面前,最最不可攀折的美人半跪着仰面看萧岭,“求陛下,留臣在身边。” 时怂时刚戏精皇帝受(萧岭)×又疯又茶美人攻(谢之容) 攻和受都不算是常规意义上的好人,受适应能力很强,且作为现代人性格较为无情双标,攻先嫌弃,后真香。 披着宫廷外衣的小白文,很小白,权谋约等于无,设定架空不考据,大部分是作者瞎编。...